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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醇汽車相繼問世 助力實現交通領域“碳中和”

2022-04-12 09:24:00來源: 中國汽車報網  

2021年1月29日,工業和信息化部以2021年第4號公告,發布了《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第340批)公告。山西省新能源汽車工業有限公司生產的“帝豪牌”甲醇汽車,成為中國乃至全球汽車領域,滿足現行排放標準要求的甲醇汽車;成為經政府工業主管機構核準的甲醇汽車;成為真正意義的新能源汽車(為駕校車、出租車優選)。

2021年3月8日,工業和信息化部以2021年第7號公告,發布了《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第341批)整車公告。吉利四川商用車有限公司生產的“遠程牌”甲醇牽引汽車(甲醇自卸汽車、甲醇自卸汽車底盤、甲醇危險品牽引汽車),成為中國乃至全球汽車領域,滿足現行排放標準要求的應用甲醇燃料的重型商用車,為使用市場和基礎設施建設項目,提供低碳清潔燃料整車的新選擇(為點對點運輸、半徑300公里區域運輸、基礎設施建設工程物料運輸、甲醇燃料運輸優選)。

2022年1月29日,工業和信息化部以2022年第4號公告,發布了《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第352批)整車公告,浙江豪情汽車制造有限公司生產的“帝豪牌”甲醇混合動力橋車,成為中國乃至全球汽車領域首創首發,為全球混合動力汽車家族再添新成員(為網約車、租賃車和個人消費優選)。

2012年1月30日,工業和信息化部在經過調查研究、摸底考察、試驗驗證、方案論證等一系列準備工作后,正式啟動了甲醇汽車試點工作。2013年2月6日發布的《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內燃機工業節能減排的意見》文件,再次明確提出:“開展汽油/甲醇雙燃料點燃式內燃機、柴油/甲醇雙燃料壓燃式內燃機的應用試點工作”。此后,我國甲醇汽車試點工作在五省區10個城市有序開展。

2018年3月9日,工業和信息化部、發展改革委和科技部在對歷時5年的甲醇汽車試點工作驗收后,完成驗收總結。2019年3月16日,開展甲醇汽車應用的指導意見(簡稱61號文件)正式下發。

三年時間,61號文件中支持和鼓勵的甲醇汽車(甲醇商用車、甲醇混合動力汽車)相繼問世。我們說:甲醇汽車,正在為應用可再生能源—甲醇燃料,創建一個全新的產品平臺;正在為交通運輸領域實現“雙碳”目標,提供卓有成效的選擇和路徑。

目前,我國甲醇汽車,已經建全了支持政策許可,行政管理許可、技術標準許可、市場準入許可和運行保障許可的全體系通道。產業完成了技術鏈、產業鏈和供應鏈的建設。

2022年初,工業和信息化部發布的《“十四五”工業綠色發展規劃》,明確提出“大力發展和推廣新能源汽車,促進甲醇汽車等替代燃料汽車推廣”的工作方向。自此,甲醇汽車在政府工業主管部門的綠色發展規劃中,被正式列入綠色產品。

面對世界多方不穩定因素;面對世界格局劇烈動蕩;面對局部地區劇烈沖突;面對能源安全和能源保障;面對糧食安全和糧食保障時,能源、低碳清潔能源、可再生能源正在成為穩定經濟發展和推動經濟建設的關鍵。當我們組織開展節能減排時,我們選擇了電動汽車;當我們提出發展和應用新能源時,氫能汽車來了;當我們以實現“雙碳”為發展目標時,甲醇汽車為我們提供了實現高質量轉型和可持續發展的選擇與路徑。

筆者了解到,目前部分整車企業正在通過不同方式開展甲醇汽車研制;更有部分內燃機企業研制甲醇燃料發動機,以此作為增程動力,開展甲醇增程電動汽車(61號文件鼓勵的方向)的標定工作。真誠地希望,有更多企業投入甲醇汽車開發和生產制造,共同從能源應用端促進液態陽光甲醇建設發展,促進可再生能源甲醇建設發展。

期待甲醇燃料制備端與甲醇燃料應用端合力,挑戰“能源不可能三角理論”。通過可再生能源甲醇(實現自給)、清潔甲醇燃料(低碳、碳循環)、甲醇燃料規模生產(價格可控),破解“能源不可能三角理論”為可能。

在此,筆者想誠摯地感謝吉利汽車和吉利人!感謝他們以節能減排、能源安全和今天的“雙碳”目標為己任;感謝他們堅持完成了甲醇汽車技術鏈、產業鏈、供應鏈建設;感謝他們堅持發展甲醇汽車,以此引領交通運輸產業實現高質量轉型發展;感謝他們的執著和社會擔當!(魏安力)

責任編輯:hnmd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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