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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波操縱股票價格獲利 被罰沒近440萬

2021-12-11 14:14:52來源:第一財經(jīng)  

在短短一個月之內(nèi),楊波通過掌控的13個證券賬戶操縱“東方中科”,盈利219.23萬元。

只有集中大量資金在短時間內(nèi)買入才能拉高股價,拉高股價后賣出才能獲利,這就是江西上饒人楊波操縱股票價格獲利的“經(jīng)驗(yàn)”之一。

在短短一個月之內(nèi),楊波通過掌控的13個證券賬戶操縱“東方中科”,盈利219.23萬元。

昨日(12月10日),深圳證監(jiān)局公布行政處罰決定書〔2021〕8號,楊波因操縱市場被“沒一罰一”,沒收違法所得219.23萬元,并處以219.23萬元罰款。

對此,楊波未提出陳述、申辯意見,也未要求聽證。

楊波主要通過兩種方式快速拉抬股價:一是通過盤中拉抬并在拉抬中或拉抬后賣出;二是通過尾市拉抬后次日賣出。

2017年3月8日至4月10日期間,楊波實(shí)際控制15個證券賬戶,使用其中13個證券賬戶(下稱“賬戶組”)在4個交易日內(nèi)通過盤中拉抬并在拉抬中或拉抬后賣出的方式操縱“東方中科”股票。

包括2017年3月8日,賬戶組分11筆申買28.23萬股,申買金額1301.65萬元,賬戶組買成交22.57萬股,買成交金額1041.97萬元。“東方中科”盤中股價拉抬幅度為2.42%。隨后,賬戶組在拉抬中賣出10.70萬股,賣出金額496.53萬元;拉抬后賣出11.82萬股,賣出金額544.68萬元。

2017年3月10日,賬戶組分15筆申買9.62萬股,申買金額490.52萬元,賬戶組買成交9.62萬股,買成交金額467.51萬元。“東方中科”股價拉抬幅度為2%。賬戶組拉抬中賣出7.25萬股,賣出金額354.72萬元;拉抬后賣出11.84萬股,賣出金額589.97萬元。

2017年3月13日,賬戶組分4筆申買18.51萬股,申買金額937.86萬元,賬戶組買成交16.51萬股,買成交金額933.17萬元,買成交占比63.87%。“東方中科”股價拉抬幅度為2.62%。賬戶組拉抬后賣出44.26萬股,賣出金額2240.51萬元。

2017年4月10日,賬戶組分2筆申買63.24萬股,申買金額3655.27萬元,賬戶組買成交63.24萬股,買成交金額3645.17萬元,買成交占比67.74%。“東方中科”股價拉抬幅度為3.66%。賬戶組拉抬中賣出23.13萬股,賣出金額1337.06萬元。

有一個交易日是通過尾市拉抬后賣出的方式獲利,2017年3月9日,賬戶組在收市前15分鐘內(nèi)分103筆申買90.66萬股,賬戶組買成交89.63萬股,買成交金額4542.87萬元。

當(dāng)日14:56“東方中科”股票第一次漲停,其后一度跌至50.96元/股,14:56“東方中科”股價為50.98元/股,賬戶組在14:57以一筆10萬股的買單將股價拉至漲停價50.99元/股,拉抬意圖明顯。次日9:40至10:17,賬戶組賣出31.78萬股,賣出金額1568.46萬元。

深圳證監(jiān)局指出,楊波上述行為違反了2005年《證券法》第七十七條第一款第(一)項(xiàng)的規(guī)定,已構(gòu)成2005年《證券法》二百零三條所述違法行為。根據(jù)當(dāng)事人違法行為的事實(shí)、性質(zhì)、情節(jié)與社會危害程度,依據(jù)2005年《證券法》第二百零三條的規(guī)定,該局決定:沒收楊波違法所得219.23萬元,并處以219.23萬元罰款。

責(zé)任編輯:hnmd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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