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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契稅稅率下調至3% 有利于優化營商環境激發市場主體活力

2021-08-27 17:07:25來源:湖北日報  

此次《決定》出臺,確定了我省契稅稅率由現行的4%下調為3%,按照法定最低稅率執行。這是我省落實稅制改革、健全地方稅體系的重要內容,對于促進營商環境優化、切實減輕企業負擔有著重要意義。

有利于深化稅制改革

推動完善房地產稅收體系

目前,我國房地產稅收體系存在著“重流轉、輕保有”的現象。在中央多次提出“積極穩妥推進房地產稅立法和改革”的大背景下,我省將契稅稅率從4%下調至3%,是深化房地產稅收制度體系改革的重要舉措之一。此次契稅稅率下調1個百分點,有利于促進房地產建設、交易、保有環節稅費負擔相對均衡,推動建立完善的房地產稅收體系,助力健全地方稅體系改革。

有利于優化營商環境

進一步激發市場主體活力

目前,我國針對個人的契稅優惠政策較多,企業一般僅在改制重組時才能享受。購買辦公用房、廠房等均按法定稅率執行。此次我省將稅率下調,降低了房地產交易環節契稅稅負,是我省一項重大制度減稅舉措,對于減輕實體經濟企業負擔、進一步激發市場主體活力、提振市場信心、促進經濟高質量發展有重要意義。

契稅是房地產交易環節的重要稅種,《契稅法》和《決定》的實施,將進一步提高其法律權威度和稅收的剛。展望未來,我國的房地產相關稅種改革和立法依然任重道遠。短期看,我省要切實做好新舊稅制轉換銜接工作,保障納稅人及時掌握執行口徑、履行相關權利義務,確保新舊稅制穩過渡、稅法順利實施。長期看,在保持宏觀稅負總體穩定的基礎上,要結合房地產稅立法,統籌協調各稅種的調節功能,理順房地產稅費制度,引導房地產資源合理配置,促進房地產市場穩健康發展,推動我省各項事業再上新臺階。(蔡紅英)

責任編輯:hnmd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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