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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別網購退貨難!今起電商不得以拆封為由拒絕七天無理由退貨

2022-03-15 14:10:01來源:快科技  

你在網購時,遇到過因為商品拆封,商家拒絕七天無理由退貨的情況嗎?

3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發布《關于審理網絡消費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一)》,主要對網絡消費合同權利義務、責任主體認定、直播營銷民事責任、外賣餐飲民事責任等方面作出規定,于3月15日起施行。

《規定》明確,消費者因檢查商品的必要對商品進行拆封查驗且不影響商品完好,電子商務經營者不得以商品已拆封為由主張不適用七日無理由退貨制度,同時明確,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需要注意的是,前提是消費者要保證商品完好,不影響二次銷售。

另外,簽收即視為商品質量合格的格式條款也被認為是無效的。

《規定》第一條對于“簽收商品即視為認可商品質量合格”“經營者享有單方解釋權或者最終解釋權”等實踐中常見的不公平不合理的格式條款進行了列舉,明確有上述內容的格式條款應當依法認定無效。

據報道,對于不適用“七日無理由退貨”的商品,《網絡購買商品七日無理由退貨暫行辦法》中也有明確的規定。

1、絕對不適用“七日無理由退貨”的商品:

《暫行辦法》第六條規定,下列商品不適用七日無理由退貨規定:消費者定作的商品;鮮活易腐的商品;在線下載或者消費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計算機軟件等數字化商品;交付的報紙、期刊。

2、可以不適用“七日無理由退貨”的商品:

《暫行辦法》第七條規定,下列性質的商品經消費者在購買時確認,可以不適用七日無理由退貨規定:拆封后易影響人身安全或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拆封后易導致商品品質發生改變的商品;一經激活或者試用后價值貶損較大的商品;銷售時已明示的臨近保質期的商品、有瑕疵的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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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題標簽:購物退貨電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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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hnmd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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