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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通315|老人騎共享單車后莫名交了1000多元保費?悟空保獨家回應

2022-03-15 14:22:19來源:中新經緯  

中新經緯3月15日電 (魏薇)近年來,保險中介平臺首月0元、1元的套路屢屢被消費者詬病。近日,有消費者向中新經緯反映稱,家中老人在騎共享單車或在其他APP上看到“悟空保”廣告后,被誤導投保,在不知情的情況下連續續保多月。當老人發現想退保時,還遭遇退保難。首月1元保險背后有何套路?消費者應如何防范?

老人莫名投保,被扣費數月后才發現

今年2月,劉女士的父親微信突然收到一條扣款285.99元的信息,“我問他這是啥錢,他也不知道。”

來源:受訪者供圖

劉女士提供的微信扣款信息顯示,備注寫道“你的悟空保賬號扣費成功”。隨后,她關注了悟空保微信公眾號,輸入了被保險人的身份證號后,才查看到了保單情況。中新經緯在劉女士提供的保單詳情上看到,這款保險全稱為“悟空全民醫保康享版”,是由泰康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承保,保障期限是2021年7月13日至2022年7月12日,已實付保費2002.93元。

來源:受訪者供圖

“我上網搜了一下,發現很多人說悟空保騙保,有的人是通過抖音點了鏈接。”劉女士告訴中新經緯,自己的父親平時只玩抖音,偶爾也會在拼多多上買東西,她懷疑父親在抖音上誤點了鏈接,但是父親說記不起來了。

之后,劉女士聯系悟空保客服要求退保,“我最開始其實是比較氣憤的,和客服說你們這就是騙老年人,他們說,是老年人自己填寫的身份證號,怎么叫騙?”

劉女士認為,悟空保的噱頭叫一元投保可以得百萬保險,“可能當時我爸爸因為偶爾看視頻,很多廣告點進去之后就很容易被吸引,覺得可能像超市搞活動一樣就一元,但是他們打這個廣告沒有說到后期每個月要扣多少錢,我爸爸直到扣了8個月才發現。”劉女士對中新經緯表示。

3月14日,劉女士告知中新經緯,當天早上他的父親收到了最近一個月的退保費285.99元,“我從2月14號申請退保,過了一個月,今早(注:3月14日)打電話又催了,才好不容易退保,之前7個月的扣款就當買個教訓。”

和劉女士的父親有相同遭遇的還有陳女士的父親。陳女士告訴中新經緯,自己父親回憶,可能是掃共享單車時點擊了鏈接,無意投了保險。“我最近看到他被莫名其妙扣的錢,扣費項目是悟空保,就在他的微信里查的保單,我爸爸根本不知道有這種情況。”

根據陳女士的截圖信息,其父親投保的保險名為“悟空保·全民醫保”,由泰康在線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承保,保障期限從2021年8月17日至2022年8月16日。從繳費記錄上看,2021年8月16日支付了1元,之后2021年9月、12月,2022年1月、2月均扣款210.3元,而2021年11月扣了兩次210.3元,也就是說,已繳費1261.8元。

來源:受訪者供圖

在發現連續自動扣費后,陳女士撥打了悟空保的客服電話要求退保退款,但卻遭遇了退款難的問題。

陳女士表示,自己多次聯系悟空保客服,但是人工客服很難接通,只好在黑貓投訴上投訴,對方通過黑貓投訴平臺回復稱,“您首月參與了600萬醫療保險體驗服務,關注悟空保嚴選微信公眾號,右下角我的服務,里面有投保的電子保單”。但陳女士稱,她的訴求并未得到解決,后續悟空保也沒有進行處理。近日,陳女士再次聯系到悟空保人工客服,工作人員表示,只能投保人本人打電話才有用。

悟空保回應:去年8月已停止投放一批廣告

天眼查APP顯示,悟空保品牌屬于北京悟空保科技集團有限公司(下稱悟空保),法定代表人為陳志華,該公司于2015年10月、2016年5月、2018年10月和2019年6月分別進行了天使輪、A輪、B輪和C輪融資,投資方包括梅花創投、青山資本、鳳凰祥瑞、風云資本、國華人壽、58產業基金、易寶集團等。

悟空保官網信息披露,北京悟空保科技集團有限公司借助其旗下全資子公司安潤國際保險經紀(北京)有限公司的經營保險經紀業務資質,為客戶提供互聯網保險定制服務和優選平臺。

目前,與悟空保合作的保險公司包括太平人壽、華泰財險、大家財險、眾惠相互財產、泰康人壽、泰康在線、京東安聯等。

悟空保辦公場所 來源:中新經緯 魏薇攝

針對此事,中新經緯實地走訪了悟空保官網顯示的辦公場所所在地北京市朝陽區南沙灘甲1號京辰大廈A座二層。悟空保相關負責人告訴中新經緯,所有投保都會有三要素,包括身份信息、手機號和驗證碼,微信支付第一次開通續費也會有輸入密碼或者人臉識別的過程,確保是本人投保。

對于投訴人所說老人不清楚后續每月扣費的情況,上述負責人稱,不排除消費者沒有仔細查看或者沒有看到。“我們發現這些投訴集中在2021年7月底,8月初時做了一次深入的調查,發現主要涉及之前投放的一批廣告,于是在8月中旬就將這批廣告給停了。我公司也主動向監管匯報過,監管要求我們積極協調處理,現在其實處理的是存量保單,平均每天在10個左右。

上述負責人還表示,如果有疑問用戶可以撥打悟空保的客服電話,若是小規模的正常退保,比如正常的現價退保,前端的客服基本上就可以完成。但是如果有一些投訴具體情況不明晰,客服會轉到二線,形成二線工單,二線會去核實客戶當時的具體情況和訴求。核實沒有問題后,就會向保險公司進行申請。

在退保時效上,該負責人表示,現價退保一天就能完成,但若是全額退保、投訴類退保,或者異常退保,一般需要一兩周時間。“之前也出過非本人退保后續出現糾紛,本著對客戶負責的角度,有時我們會做很多通融性處理,但這種處理成本都是我司來承擔,所以流程上會相對謹慎一點。”

中新經緯還聯系到了上述承保公司所屬的泰康保險集團,有關工作人員對中新經緯表示,泰康保險也在規范第三方的代理銷售行為,同時會支持消費者權益保護,只要客戶理由真實準確,可以直接撥打悟空保客服電話4006613000進行聯系處理退保事宜。

提醒:消費者要警惕“免費”的風險

關于首月1元或者0元誘導投保的現象,監管部門早已注意到,并發布了相關風險提示。

2021年10月,銀保監會消保局曾發布《關于防范保險誘導銷售的風險提示》(下稱風險提示)指出,在一些網絡場景中,時有“首月0元”“零首付”“免費保障”“抽獎獲取”等互聯網保險產品廣告頁面出現,有的消費者在未清楚了解保險內容、保費繳納等情況下,便被“免費”誘導而投保。這種營銷引流模式存在誘導營銷、信息披露不當等問題,侵害消費者知情權和自主選擇權,易引發消費糾紛或投訴。為此,中國銀保監會消費者權益保護局提醒消費者要清晰地認識到“免費”是誘導,極有可能暗藏陷阱和風險。

北京聯合大學管理學院金融系教師楊澤云對中新經緯分析稱,首月0元或者1元類似產品的問題在于以下幾點:一是名義宣傳首月0元或者1元,但實際將保費分攤至后期,消費者并未享受到所宣傳的優惠;或者雖然享受了首月優惠,但后續消費者絕大多數不知情而被自動續保繳費,且并不十分清楚了解其產品信息;二是經紀公司通過首月0元或者1元,以較低成本獲得客戶個人信息,再進行后續的其他產品的營銷。

“此類的首月0元或1元更多是套路。”楊澤云認為,這類宣傳利用人性弱點引誘投保,投訴率和退保率都較高,與保險的最大誠信經營原則背道而馳。

上海漢盛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李旻認為,根據《互聯網保險業務監管辦法》第十四條 “互聯網保險產品的銷售或詳情展示頁面上應包括以下內容:(二)保險條款和保費(或鏈接),應突出提示和說明免除保險公司責任的條款,并以適當的方式突出提示理賠條件和流程,以及保險合同中的猶豫期、等待期、費用扣除、退保損失、保單現金價值等重點內容。

“對于首月保費1元的保險,需在銷售界面明確說明后續保費的支付問題,包括繳費日期、繳費金額、方式等。如悟空保頁面未對此進行明顯提示和說明,則可能涉嫌違規操作及侵犯消費者知情權。”李旻說。

針對自動續保問題,李旻稱,根據《網絡交易監督管理辦法》第十八條,網絡交易經營者采取自動展期、自動續費等方式提供服務的,應當在消費者接受服務前和自動展期、自動續費等日期前五日,以顯著方式提請消費者注意,由消費者自主選擇;在服務期間內,應當為消費者提供顯著、簡便的隨時取消或者變更的選項,并不得收取不合理費用

他認為,保險自動續費、自動續保,應當按照辦法規定的流程進行,首先顯著提醒消費者開通自動續保,其次應在扣費前5日通過短信、APP或電話回訪等方式提醒消費者,若悟空保未進行上述操作,則可能涉嫌違規操作及侵犯消費者自主選擇權和知情權。

在李旻看來,投保人在購買保險時,尤其是互聯網保險,保險公司的提醒告知義務是不完善的,這可能導致后續賠付難的問題。

李旻建議消費者,遇到該問題后,認為該保險產品不劃算,若仍在猶豫期內,可申請取消,該時間段取消不會發生損失,如是在猶豫期后申請取消,則可能會存在一定的經濟損失,先前的保費一般是不予退還的。

若申請退費后,長時間沒有反饋,如何解決?李旻指出,一方面,可向消費者協會進行投訴,尋求社會救濟;另一方面,可向銀保監會投訴,尋求行政救濟;最后還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尋求司法救濟。

銀保監會消費者權益保護局在風險提示中也提示消費者,在選購保險產品時注意:

一是因需購買保險產品,不被“免費”迷惑。在瀏覽保險營銷宣傳頁面時,注意了解發布營銷廣告主體、保險產品承保機構,看清保險產品類型、保障內容和收費方式等重要信息,根據自身風險保障需求和消費能力選購,不被“免費”營銷宣傳誘導購買了本不需要的產品。如對宣傳界面內容不了解,最好不要隨意填寫個人信息或同意授權辦理等操作,防范個人信息泄露風險。

二是知悉保險合同內容,了解條款信息再簽約。消費者如確有投保需求,應認真閱讀保險合同,對于未能明確展示保險合同條款等重要內容的銷售頁面,不隨意點擊確認。著重了解保險責任、除外責任、保險期間、保險金額、保費繳納、風險提示、客戶告知、投保須知、續保條件、保險金賠償或給付、猶豫期和退保損失等影響投保決策的重要事項。不盲目跟風沖動消費,尤其是線上簽約投保時千萬不要圖方便就“一勾到底”。

三是履行如實告知義務。訂立保險合同時,保險人就保險標的或者被保險人的有關情況提出詢問的,投保人應當如實告知。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過失未履行如實告知義務,足以影響保險人決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險費率的,保險人有權解除合同。消費者應客觀如實地反饋有關信息,避免因未能如實告知而影響保險合同效力。消費者隱瞞真實狀況投保,如發生保險事故,可能得不到保險賠償,容易產生理賠糾紛。(中新經緯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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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hnmd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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