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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車里程表被人為更改 法院判賠買家獲賠3倍購車款

2021-11-15 15:01:32來源:北京日報  

目前,二手車交易正在成為我國汽車銷售行業中新的經濟增長點,僅2021年上半年中國二手車交易量就達到843.42萬輛;然而,信息不對稱、商家誠信缺失、消費者維權難等問題以及虛假廣告宣傳、隱性收費、平臺數據造假等交易亂象時有發生,對二手車交易市場持續健康發展造成了一定的影響,導致大量二手車交易欺詐案件進入司法程序。北京一中院就審理的多起相關案例,提醒消費者進行二手車交易時注意避開“雷區”。

曲某通過某舊機動車經紀公司購得一臺二手車,合同約定交付的車輛行駛公里數為139000。購車后,曲某委托評估公司對涉案車輛的行駛公里數進行鑒定,該鑒定中心對案涉車輛的公里數鑒定結論為:該車里程表被人為更改;目前實際公里數應在22萬以上。曲某為此支付檢測費5000元。

之后,曲某以欺詐為由起訴要求解除合同,由該舊機動車經紀公司退還購車款、進行3倍賠償并支付鑒定費用。

該經紀公司則認為,其在收購案涉車輛時經過了第三方機構檢測,檢測報告顯示表顯里程為13.26萬公里,其依據該檢測數據向曲某出售,沒有欺詐的故意。

法院經審理認為,二手車的行駛里程屬于二手車交易過程中的重要信息,會直接影響消費者的購買選擇,應屬于消費者知情權的范圍。被告作為專業的二手車銷售公司應審慎查明,并如實告知消費者。檢測公司出具的車輛認證報告中寫明該車輛的“表顯里程”為13.26萬公里,但是報告已明確里程表讀數,不作為判定被認證車輛實際行駛里程的依據。作為專業經營者的被告卻未向曲某出示前述檢測報告,使消費者喪失了依據檢測報告載明事項對于涉案交易進行評價或取舍的機會,顯然具有欺詐的故意。法院判定解除雙方買賣合同,舊機動車經紀公司退還購車款、賠償購車款3倍賠償金,并支付車輛檢測費5000元。

法官提示:消費者購買二手車時,除對車輛品牌、顏色等外觀進行挑選外,更關注車輛公里數、是否出過事故、維修記錄等情況,這也是與購買新車的區別所在。里程數無疑是車輛性能的重要指標之一,在影響買方最終決策的諸多因素中具有相當的權重,因此,汽車經營者擅自篡改表顯里程數或隱瞞謊告真實里程數的行為,均系故意告知虛假情況,誘使消費者作出錯誤的意思表示,視情節可能構成欺詐。

根據我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五條第一款規定,“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三倍;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五百元的,為五百元。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汽車經營者應承擔退一賠三的法律責任。

消費者進行二手車交易過程中,應對車輛公里數的真實性加以高度關注。購車后發現問題,宜通過專門的車輛評估公司檢測,及時收集證據,向法院主張權利。(林靖 習亞偉)

責任編輯:hnmd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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